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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7月31日电 深交所31日向宜通世纪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23年4月6日宜通世纪晚间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显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2号)。公司未及时披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事项,迟至2023年4月6日才对外披露。
深交所指出,宜通世纪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5.2.7条及第8.2.5条的规定。同时,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司官网显示,宜通世纪是一家提供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01年10月9日成立,2012年4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版上市。宜通世纪主要为电信运营商和设备厂家提供包括核心网、无线网、传输网等全网络层次的通信网络工程建设、维护、优化等技术服务,并提供一体化、全方位的业务支撑与IT应用的系统解决方案。
二级市场上,截至发稿,宜通世纪跌0.47%,报4.22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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